學生議會工作內容
學生議會在幹嘛?
學生議會職權如下:
- 訂定與變更本會學生自治法規及相關辦法。
- 議決本會會費收取數額與方式。
- 議決學期會務計劃及經費預、決算。
- 議決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事項。
- 質詢學生會幹部並聽取報告。
《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學生自治聯合會組織章程》 第九條
學生議會不就是學生會嗎?
學生會負責辦理大型校內活動、協助校內社團,以及推動跨校學生事務等行政工作,是學生自治聯合會的最高行政機關,類似於行政院。
學生議會則負責審查學生會的活動報告與預決算,並修訂學生自治相關法規,是學生自治聯合會的最高立法機關,類似於立法院。
怎麼加入學生議會?
各班學生基於平等、普通、秘密、無記名方式選任學生議員一人,任期一學期,連選得連任。
《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學生自治聯合會組織章程》 第八條(節錄)
怎麼當學生議會議長?
學生議會設置一名學生議長,由學生議員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互選產生,任期為一學期,可連選連任。
學生議長負責召開學生議會,若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生議員提議,且過半數議員出席,經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即可進行改選。
《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學生自治聯合會組織章程》 第十條
我不是學生議員,有什麼方法能夠參與學生議會?
學生議會會議皆開放全校師生旁聽,若您對學生議會滿腹熱忱,也歡迎您加入學生議會秘書處、議事處、公報處,成為行政夥伴的一員!
學生議會什麼時候開會?
學生議會每週五召開定期會(得增減),開會時間以12:10~12:55分為主。
不克出席會議怎麼辦?
- 請同班會員簽屬代為行使職權委託書代替您本人參加會議。
- 請您向秘書處報備請假,可自行影印或以電子檔將請假單交予秘書長,亦可使用議員快速請假專區。